您的位置: 首页 - 新闻中心 - 行业瞭望

关于调整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企业管理费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1-03-16 16:53点击量:3752来源:福建博业建设集团

关于调整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企业管理费的通知

各设区市住建局,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:

  根据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393号)和《关于加强重大工程安全质量保障措施的通知》(发改投资〔2009〕3183号),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、环节进行监控,费用列入工程造价,在招投标竞标时,不得删减。经商有关部门,决定调整相关专业类别企业管理费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  一、《福建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(2017版)》其他项目费中不再单列远程监控系统租赁费,施工现场远程视频监控系统使用费依据《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应用标准》(DBJ /T13-339-2020)测算,并入企业管理费。施工企业应强化主体责任,合理竞争保障费用投入。

  二、新调整的企业管理费费率(详见附件)与我省现行2017版费用定额配套使用。

  三、本通知自2021年4月1日起执行。凡2021年4月1日前已发出招标文件或签订合同的工程,按招标文件、合同约定或补充协议执行。

 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021年3月11日


联系我们

Contact us

福建博业建设集团

公司地址:厦门市思明区仙岳路248号

网址:http://www.fjbyjs.com

电子邮箱:boye0597@163.com

扫描二维码,关注博业建设集团

COPYRIGHT © 2018 福建博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